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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要债,被围困,辱骂并抢走手机。派出所已经立案,手机在对方手里,手机内有工程资料,不知是否丢失,另外,当时现场有派出所民警全程执法记录仪录像。咨询,如何提取执法录像?如果手机被损坏,如何保留证据,如何索赔?还有精神损失如何索赔?

损害赔偿
2024-06-16 21:29: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于寻衅滋事行为抢夺手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返还。另
  • 您可以向派出所提出申请提取执法录像。手机被损坏,可以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并向责任人索赔。精神损失索赔需通过民事诉讼,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精神受损程度。依据《民法典》规定,您有权追回遗失物并请求损害赔偿。
  • 您可以采取以下常见处理方式:一、向派出所申请提取执法录像,以保留证据;二、如手机损坏,通过拍照、录像保留证据,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三、对于精神损失,同样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需考虑证据充分性、诉讼成本及赔偿可能性。
  • 提取执法录像、保留手机损坏证据、索赔操作如下:1. 向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提取执法录像;2. 对损坏的手机进行拍照、录像,保存相关证据;3.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供手机损坏证据,要求赔偿;4. 同时,在民事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提供相关证据。依据《民法典》,您有权追回遗失物并请求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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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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