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个问题,毕业季寄快递,顺风牌子上写的是首重13元,超过40斤,每斤一块钱,但实际寄件的时候90斤左右收了97元,说因为我是两个袋子,但他事先并没有列明,这种算不算消费者欺诈,我可不可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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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可能构成消费者欺诈,可以投诉。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快递企业应按约定投递并告知验收,未列明费用情况可能违反规定。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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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情况,可以先与快递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起诉。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时间成本、证据充分性等因素,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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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投诉,处理方式如下:1. 与快递公司协商,要求合理解释并退还差价;2.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3. 收集证据,如快递单、收费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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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