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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女方用假名与我交往,三个月转账15000,最后找各种理由分手拉黑

婚姻家庭
2024-06-17 15:06:3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对方存在诈骗的,可以先报警解决,追回已转的款项。
  • 您好,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具体情况可以与律师进一步沟通了解。
  • 你好,聊天记录证据什么的都保留了吗
  • 有转账记录吗,你是以什么方式转账的
  •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 可以以诈骗为由报警处理
  • 关于恋爱期间女方用假名交往并接受转账的问题,能否追回转账主要取决于转账的性质。如果是基于借贷关系的转账,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然而,如果转账被视为赠与,通常是不能要求返还的。此外,如果女方的假名交往行为构成诈骗,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尝试追回被骗的钱款。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债权的规定。
  • 恋爱期间的转账是否为借贷还是赠与,通常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意图和证据来判断。如转账时明确标注为借款或有借条等书面证据,则更可能被视为借贷。若转账时未标注用途或双方沟通中未提及借款,且转账金额不大,则更可能被视为赠与。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双方交往背景、转账频率及金额等因素综合判断。
  • 如果女方使用假名交往,但转账是男方自愿进行的,且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有诈骗行为,那么这些转账很可能被视为赠与,男方通常不能要求返还。然而,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转账是基于某种特定目的(如共同生活的费用),那么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能否要回转账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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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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