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五年,向公司追索2012年未向其购买社保,公司应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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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五年,已经超过了一年的申请时效,向公司追索2012年未向其购买社保,公司可以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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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社保补交最多为两年,每个地区不一样,建议询问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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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五年,向公司追索2012年未向其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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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相关部门找你追缴,公司是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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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这个情况是可以协商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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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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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情况需了解,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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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税局通知,配合补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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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没有具体的开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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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如不及时处理,公司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和声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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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选择与员工协商、支付经济补偿或补缴社保。具体选择应基于员工的具体诉求、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法律风险评估。协商可降低成本,支付补偿可快速解决问题,补缴社保则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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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依法应对。如员工诉求合理,公司可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按员工工作年限计算。同时,公司应尽快补缴社保,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若公司认为员工诉求不合理,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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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