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我的问题是我家的出路强占了,道路和集体建设用地都是集体的道路上还写的有新民(街道)东林村26社,以前是新民镇,东林村,26社,土地的编号xD4一11一26一41这就是集体的编号,那家人的房产证编号XD4一11一26一4这就是那家人的房产证编号,我走过一审说我没有正据二审没有开庭就判了,乱回复,再审元判,说问法官眉不董老百姓的正据就是房产证上面有道路出去的地方有一条界子线是J2和J4.她家的界此线在J6我还录音和录相的法官看不董,就说我没有正据,后来又举报了违浊占地就说了那条路,就说浊院判了就驳回了,現在举报违建?违建的举报信怎么写要交给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还是农业农村局?还是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