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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做装修的,然后和甲方没有签合同,但是已经开工了,甲方付了一部分款,我想把这个钱给工人和材料,然后不继续做了,会怎么样

房产纠纷
2024-06-14 09:03: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可以停工并与甲方协商,但需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履行或不符合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需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如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和信誉受损。
  • 常见处理方式包括: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停工,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选择时需考虑实际情况,如协商成本、时间效率、证据充分性等,以选择最适合自身的方式。
  • 可以与甲方协商停工,若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具体操作为:1. 与甲方沟通,说明停工原因及后续处理方案;2. 保留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付款凭证等;3. 协商不成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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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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