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两天我带孩子去本地医院看病,医生在我明确告知药物过敏的情况下,给开此药物,造成孩子输液一半全身起荨麻疹,经医生诊断过敏,停药,输抗过敏药物后全身荨麻疹下去一半,病情没有得到治疗反而加重,这种情况下,我投诉了!我的诉求应该是什么呢?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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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医院存在过错,则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医药费、护理费、修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建议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要求有关赔偿及损失赔偿,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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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与医院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卫健委投诉医生医疗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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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遇到什么法律问题,您可以说下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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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医院这算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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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了解药物过敏史后仍开出致敏药物,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未尽相应诊疗义务,造成损害,医疗机构需赔偿。请及时封存药品并委托检验,以便后续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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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选择与医院协商、向医疗主管部门投诉或起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如医院态度、损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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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药不当导致过敏,可要求赔偿。操作流程:1.封存药品并委托检验;2.与医院协商,要求合理赔偿;3.协商不成,向医疗主管部门投诉;4.仍无法解决,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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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