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个特殊原因指的是哪些

其他
2024-06-13 08:21:2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由立法部门司法解释,根据案子的相关情况
  • 你好,有可能存在厉害关系的。
  • 这些问题可以百度查询一下
  • 特殊原因可能包括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如自然灾害、法官回避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时,上级法院可指定管辖,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处理。
  • 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时,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解决和上级法院指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紧急程度,选择适合的处理方式,以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 特殊原因致有管辖权法院不能行使时,可协商解决管辖权争议,如不成则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操作中需注意及时沟通、准备相关材料,并遵循法定程序。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