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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李四经过恋爱准备结婚,张三通过按揭方式购得县城房产一套,欠银行贷款和利息共70万,约定二十年还清。购房后,张三与李四办理结婚手续,办理手续后两年,开发商交房,张三与李四入住。可是交房三年后房产证才办理下来。婚后张三和李四一直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偿还房贷,不够的部分从张三工资卡转账扣除,结婚十年时两人离婚。问二人离婚,该房产如果分割,提出一个具体方案。

婚姻家庭
2024-06-17 19:47:5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需要看具体的出资情况,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房子增值部分也是对应还贷部分的增值部分也属于可分割。
  •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但考虑张三出资较多,应多给张三一部分。
  • 你好,说一下案件具体案情,方便律师了解案情给你分析,帮助你处理
  •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此房产属于婚后共同还贷,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 协商或诉讼分割。协商时需考虑双方还贷比例、房产增值等因素;如协商不成可诉讼,法院将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金额、房产增值情况等,判定各自应得份额,可能采取平均分割或按比例分割。
  • 处理方式包括协商和诉讼。协商是首选,双方可就房产分割达成共识。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双方贡献、婚姻期间还贷情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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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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