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朋友探望我爸爸(住院)前后一共给了8000千,分手问我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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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情侣在恋爱期间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是认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钱款因为赠与的性质是无法向对方要回的;另一方面,如果是情侣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在分手之后出借款项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借款本金和利息,这部分款项可以要回,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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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数额较大可能视为以结婚或交往为前提的赠与,分手后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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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恋爱期间,如果赠与的财产,分手后一般是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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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这边遇到的问题,能够详细跟我讲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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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给的是现金还是买的礼品,有无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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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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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描述不完整,请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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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是否已解决目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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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可以要回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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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朋友是以借款的形式给了你8000元,并且你们之间有明确的借款协议或借条等证据,那么分手后他是有权要求你偿还这笔款项的。借款与赠与在法律上是不同的行为,借款属于债权债务关系,而赠与则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因此,在存在借款协议或借条等证据的情况下,你需要按照约定偿还这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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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明确的借款协议或借条,但你能提供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证明这是借款而非赠与,你仍应偿还。建议收集相关证据,与对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解决,法院会根据证据判断款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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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同意偿还这笔款项,他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尝试与你协商解决,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其次,如协商无果,他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偿还;最后,法院会根据证据判断款项性质,并作出相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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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探望你爸爸花费用,现在分手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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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