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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企职工,去年公司调派我到外省分支机构做管理,社保关系还在总部。但是我家庭和户口随迁过来。今年公司突然把分支机构撤销,要求我回总部。回总部的待遇和岗位都调降低。不回去就要求我自动离职,不同意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何处理

劳动纠纷
2024-06-09 15:08:4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单位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如协商不成单位提出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单方面降薪行为是可以不同意的
  • 可以考虑被迫离职要求补偿金
  • 公司撤销分支机构要求回总部,待遇岗位降低,可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公司提出解约需支付补偿金。若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岗位调整或被迫离职的困境。
  • 对公司调岗降薪,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提起劳动仲裁。选择时应考虑个人职业规划、经济补偿等因素。协商解除可快速解决问题,提起劳动仲裁则可能耗时较长但有机会争取更多权益。
  • 建议与公司协商,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具体操作:1. 与公司沟通,了解调岗降薪原因;2. 提出个人诉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3. 协商经济补偿金额,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4. 办理离职手续,领取经济补偿。如协商不成,可考虑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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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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