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今年16周岁,和一个32岁的男人谈恋爱并且发生关系,我们谈了一个月之后我提出分手,我出于情分决定还他谈恋爱期间他给我花的6500其中应该包括我们一起花的,微信上立了字据,我现在可以后悔不还他了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24-06-08 22:35: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