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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公司于去年1月份和6月份给**发展有限公司发过2次货,一次交货是在东方广场他们北京的办公地,第二次是在燕郊他们的工厂,2笔都是1500元,有他公司签收的送货单和后面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但是他们一直用不同的借口不付款,到现在经手的是第5个采购了,现在说他们入库单没有了没法付款,他们领导说按他们需要具备的单据才能付款,这些都是他们自己公司内部的问题,他们就是一直不付款,交涉到现在还是不付款,我知道他们外地的供应商比较多也很多就是不付款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06-04-05 22: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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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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