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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婆出资给儿子付首付买房,婚后出资给儿子供完房贷。儿媳没有出资。房子从未登记在公婆名下,这套房产一开始只登记在儿子一个人名下,儿子和儿媳2011年结婚,去年在公婆不知情的情况下,儿子在房产证加上了儿媳名字,把房子变成夫妻共有财产,并按份共有各占50%,同年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出轨儿子,在儿媳言语的胁迫下,把房子赠与儿媳,并办完了过户手续和在不动产登记处签好了有效的婚姻财产约定协议,协议有写清楚房产归儿媳一人所有,与儿子无关,儿媳享有独立处分权。这套房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现在公婆和儿子都反悔,坚持要与儿媳五五分,合法吗?儿子或者公婆可以采用法定撤销赠与吗?如果公婆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他们为购房实际出资,那能要回房子产权的全部或一半吗?由于儿媳没有尽到妻子的责任,儿子长期不被尊重,与儿子性生活不协调,不关爱儿子,长期分房,所以儿子才会出轨。这样能要回房子的一半吗?现在两人感情破裂要离婚,儿媳一分钱也没出,就拿走了一套房子实属不合理。法院会不会酌情处理,或让儿媳做出补偿,或者能让儿媳归还首付吗?儿子和儿媳名下还有一个车库和一辆汽车,是婚后购买的,儿媳还能分割这些吗?

婚姻家庭
2024-06-09 17:55:07
共有2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是受胁迫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婚后购买的车库以及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是可以协议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我们是专业的婚姻家事团队,对于您的个案,您可以电询来访,我会为您争取最大权益。
  • 原本这套房产是婚前公婆出资给儿子购买的,如果只登记在儿子名下,本应属于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在婚后,儿子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儿媳的名字,并按份共有各占50%,这一行为使得房产性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再后来,儿子又将房子赠与儿媳,并完成了过户手续和签署了有效的婚姻财产约定协议,明确房产归儿媳一人所有。因此,按照最后的约定,这套房产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儿媳的个人财产。
  • 你好,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要回房子的一半
  • 你好,可以详细说下具体的情况,看怎么去帮助您
  • 你这个事情是在哪里呢情况他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您好,如果是婚后的财产都是属于共同财产。
  • 稍后给您去电沟通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 你好,该房屋的转让协议可以撤销。
  • 你好 注意收集好证据后期处理
  • 你好,我们可以很好帮助你的。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处理
  • 您好,法律问题可以协助处理
  • 您 好,这个要有证明才可以
  • 你好,可以解决,可以处理
  • 基本情况说说 协助你处理
  • 你好,可以诉讼离婚的呢
  • 方便沟通一下细节问题
  • 这套房产在过户给儿媳后,已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和儿子反悔要求五五分不合法。赠与已完成过户,难以法定撤销。即使公婆证明出资,也难以要回全部或一半产权。法院可能酌情处理,但不一定支持归还首付。
  • 房产已过户给儿媳,属其个人财产。公婆可收集出资证据,尝试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益。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可能酌情判决补偿。婚后购买车库和汽车属共同财产,儿媳有权分割,具体比例需视情况而定。
  • 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诉讼。协商是首选,可以快速解决问题;调解可由第三方介入,更公正;诉讼是最后手段,程序复杂但具有法律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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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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