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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因为个人原因,不想再这家公司继续工作了,我的公司是一家百货公司,我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合同上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打招呼,但是没有规定擅自离职后需要什么违约金之类的,只是说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赔偿,我因为个人原因等不了一个月,所以就向主管提出辞职,可是他不批准,请问如果我擅自离职会有什么后果!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我没有任何档案、户口、在这家公司,只是有一份个人简历,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6个月,他们也没有催促我转档、所以公司没有给我交过三金,同时公司的员工手册上说,矿工三日,就算离职)像我这样的同事很多,离职的也很多,我现在担心向我们这样擅自离职,会有什么后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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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4 13:56: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