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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个月4月3日星期一给我一个 岗位变动通知 上面写的是:由于个人工作能力与实际工作岗位不符,对岗位做以下调整 由原来的:软件开发工程师,现调整为:软件测试工程师 薪水降低。并从2006年4月1日(这天是星期六)起开始执行。下面没有签时间。我看了我们签的合同上写了: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利按岗位调整,并可调整劳动报酬,并提前给于1个月的书面通知。

公司企业
2006-04-05 16:54: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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