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需要追回婚内财产,原告和第三人不是湖北人士,小三是湖北黄石人,手中仅有转账记录,还有男的自认书,并且男的愿意全力配合且出庭,这样的证据,在湖北打这种官司够了吗

婚姻家庭
2024-06-06 13:51:2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处分,而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另一方有权要回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只要抓住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就能多分财产吗
婚姻家庭 782
如何收集离婚财产证据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957
如何收集离婚财产证据
男子离婚后被亲妈告上法庭合伙拿转账凭条向前妻讨债
离婚债权债务 39818
男子离婚后被亲妈告上法庭合伙拿转账凭条向前妻讨债
如何收集夫妻财产状况证据
离婚证据 7419
如何收集夫妻财产状况证据
政府征地果树补偿不合理的怎么办
征地补偿 75
遵义办房产证在哪里办
房屋产权 60
遵义办房产证在哪里预约办理
房屋产权 40
门面拆迁补偿要工商登记吗怎么办
拆迁补偿 45
终止买房合同怎么办理
房屋买卖 40
指使他人违法占地犯什么罪
征地补偿 4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