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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之前在一个集团公司一家子公司入职签合同未到期,合同期限一年还有两个到期。然后个人原因申请到总公司后重新签了劳动合同,能算两次合同吗。如果可以,第三次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劳动纠纷
2024-06-06 08:26: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子公司与母公司属于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所以前一个子公司合同未到期,后面到总公司重新签劳动合同,那不能算已经签了两次劳动合同了。
  • 符合条件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可以算两次合同,但第三次是否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需满足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前提是劳动者没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若存在严重违规等情形,则可能影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可以选择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选择应根据个人职业规划、公司政策等因素综合考虑。若想稳定工作关系,可选择无固定期限合同;若预计短期内可能有变化,则固定期限合同更灵活。需与公司协商确定。
  • 可以算两次,第三次需条件符合。
    1. 确认前两次合同是否都为固定期限且已连续签订。
    2. 检查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 如以上条件都满足,第三次可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若公司同意,则双方签订;若公司不同意,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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