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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对象登记结婚已经6个月了,他父母在外边给我们租了房子,他没有把东西搬过来,就我自己在里边住,到现在也就回来了4个晚上,我们还没有过夫妻生活,这样的情况下算共同生活过吗?

婚姻家庭
2024-06-05 18:35:3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的情况不算共同生活。现在是有什么诉求?
  • 您好,您是想离婚还是继续这种情况
  • 你好,这种情况也是算共同生活的
  • 一般的算,领结婚证起算
  • 根据描述,你们并未持续稳定共同居住,不算共同生活过。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共同生活需持续稳定,你们情况不符。如不及时沟通处理,可能影响夫妻感情和婚姻关系稳定。
  • 针对你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沟通和法律途径。协商沟通是首选,双方坦诚交流,寻找问题根源并尝试解决。如协商无果,可考虑法律途径,如咨询律师或提起诉讼,但需注意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和耗时性。
  • 你们的情况不算共同生活。建议:1. 与对方深入沟通,了解原因并尝试解决问题;2. 如对方无回应或问题无法解决,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途径;3. 在处理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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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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