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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拉入失信人7年了,共同两人被执行金额50000元,我一人已被执35000元,并拉入失信人名单

债权债务
2024-06-06 10:55:5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是不是属于是连带责任的
  • 你的问题联系执行法院解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通常为二年。然而,若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因此,失信人名单期限并非固定,会根据被执行人的具体行为进行调整。
  • 如果您已经履行了部分债务,并且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您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
  • 要尽快解除失信人名单,您应首先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支付未清偿的债务。同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如停止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在履行义务和纠正行为后,您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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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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