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产队以前有几口池塘,但由于某种原因养不成鱼而荒废了。于是那生产队长就搞土填了半口池塘,大概有一百来个平方吧,并在上面做了房子,看着他们这样,有好几个村民也搞土填池塘,我就是其中之一。但就在我准备在上面做房子(其它手续均已办妥)时,生产队长找来村支书阻止我,并说这是集体财产,你不能在上面做房子,要退还给集体。那我就奇怪了,你明明知道这是集体财产,你自己却带头占,那我是学你的,要退也应该是你先退才对啊。再说,如果你退了,那我也无话可说,马上就把土地退还给集体。 他居然说:“我当时做房子时你怎么不来阻止我啊,现在我房子都做好了,你凭什么叫我拆啊?”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跟村支书送了礼,怪不得敢这么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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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只能先给你理一下头绪,他们说集体财产属于集体,这句话是对的,反之,如何使用集体财产也得集体商议,特别象土地这样的重要生产资料,不能谁有权,谁就可以独自占用,可以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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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