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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下达监视居住后需要去执行机关登记吗

刑事案件
2024-06-01 13:08: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不需要的,你只需要配合公检法即可。
  • 你好,不用担心公安会联系你的
  • 是的,被下达监视居住后需要去执行机关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执行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如果是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则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被监视居住的人需前往执行机关进行登记,以确保监视居住措施的正确实施。如未及时登记,可能影响监视居住的法律效力,甚至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 被下达监视居住后,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前往公安机关登记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
    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个人实际情况和案件性质。如确实需要离开指定居所或与他人会见通信,应提前向执行机关报告并获批准。配合执行机关工作,确保监视居住期间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 需要登记。
    被下达监视居住后,应主动前往指定的执行机关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监视居住期间的各项规定。如需离开指定居所或进行其他特定活动,务必提前向执行机关报告并征得同意。同时,应配合执行机关的监管工作,确保监视居住措施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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