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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去一家店吃了东西,才三个菜两个咖啡收了我500多,当时有朋友在不好意思拒绝然后就支付了

损害赔偿
2024-05-30 23:09: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吃完饭后不给钱的行为,如果是当场拒绝支付并使用暴力或其他威胁手段强行离开,这属于强买强卖的强制消费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这种行为可能受到治安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因此,在餐馆消费后应当按时支付费用,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 在餐饮消费中,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一是知情权,有权了解所消费食品的价格、成分等信息;二是选择权,有权自主选择食品和服务;三是公平交易权,有权拒绝强制交易和不合理收费;四是安全权,有权要求食品和服务符合安全标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依法维权。
  • 如果饭店多收了钱,你可以首先与饭店协商要求退款或调整账单。如果协商无果,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账单、支付凭证等,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在维护权益时,请保持冷静,依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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