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没有结婚 谈恋爱期间对方送了我金手镯 金项链 金手链 加起来三万元以内 还有经常转账 分手了 对方要求我退回 对方18虚岁 还有四个多月成年 我不还给他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24-05-30 14:21: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属于民事纠纷,也可以让对方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 可以不还。恋爱期间送的财物视为赠与,分手时不可主张返还,法律不强制要求归还。若对方未成年,其监护人可主张无效,但此情况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 可以不还。赠与财物属自愿行为,分手后一般不可要求返还。如对方未成年,其监护人可能主张赠与无效,这时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向法院起诉。

    注意:如涉及大额财物赠与,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
  • 可以不退还。如对方坚持要求退还,可考虑协商部分退还或签订协议。如对方采取法律手段,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援助,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应对策略。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