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我把钱用了,但是也给了一部分,欠条也打给对方,如果起诉我够不够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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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不构成诈骗,尽量快点还人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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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欠条不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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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描述,你的行为可能不构成诈骗,但存在违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你使用了合伙资金但已部分归还并打欠条,表明有还款意愿,与诈骗的故意非法占有目的不符。但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合伙关系及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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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诈骗,但需承担违约责任。
1. 如双方同意,可协商延期还款或分期还款。
2. 协商不成,对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还款及承担违约责任。
3. 在诉讼过程中,应积极应诉,提出合理抗辩,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4. 遵守法院判决,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以维护个人信用和合伙关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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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类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还款和诉讼解决。
选择协商还款可保持双方关系和谐,灵活制定还款计划;若协商无果或对方不同意,可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判断责任并强制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自身需求,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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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