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私自挪用公款35万,长达一年多,拒不偿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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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边是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私自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处理此类问题需遵循法律规定与程序,确保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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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处理或者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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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您直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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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挪用公款拒不偿还,可报警处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公司资金流失,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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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如证据确凿,警方将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司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股东赔偿挪用公款的损失。处理过程中,需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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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挪用公款,可报警或提起民事诉讼。选择报警可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选择民事诉讼则可要求赔偿损失。具体方式应根据案情严重程度及证据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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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