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现在是大专,22籍大二学生,我们现在学校要求我们跟学校去实习,说是实践教学,然后我们自主实习的,就没有评优评先资格!
-
学校要求学生必须跟学校去实习,否则无评优评先资格的做法,可能涉及学生的权益问题。学生有权自主选择实习方式,学校应尊重学生的选择权。
-
若学生认为学校的做法不合理,可与学校沟通协商或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若沟通无果,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自主实习的学生也可积极展示自己的实习成果,争取其他形式的认可。
-
学校不能因学生选择自主实习而剥夺其评优评先资格。评优评先应基于学生的综合表现,而非是否跟学校实习。在不同情况下,学生可通过沟通、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