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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程序中,我现在有优先债权3000万,一般债权9600万,抵押物市场价值约7000万,我申请以物抵债要求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的额度为5000万,我还需要向法院补差吗?

债权债务
2024-05-29 19:05:1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且抵押物的处置所得应用于优先清偿有抵押权的债权。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优先债权为3000万,抵押物市场价值约为7000万,您申请以物抵债的额度为5000万。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的优先债权金额为3000万,抵押物价值足以覆盖这部分债权,您不需要额外补差。实际上,您申请以物抵债的5000万额度中,前3000万将用于清偿您的优先债权,剩余的2000万理论上将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处理,可能涉及剩余优先债权(如果有的话)或其他债权人的分配,或根据法院和管理人的决定处理。

    具体操作中,您应遵循破产法院的指导和破产管理人的安排,确保抵债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如果法院批准了您的以物抵债申请,您在抵偿完优先债权后的多余款项(即超过您优先债权的部分)如何处理,需依照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可能包括但不限于退还给债务人财产、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等。因此,关键在于理解法院最终的裁定和破产程序的具体安排。
  • 现在是到破产程序的哪个阶段了呢?阶段不一样结果不一样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需要补差的,价值不够债权的金额
  • 你好,以物抵债不能约定流质条款
  • 你好,这种情况您可以协商解决。
  • 详细和律师沟通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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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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