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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 辽宁省 厂办大集体改革 相关文件 (辽政办发 2018 1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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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14: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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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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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从2011年开始,通过3-5年的时间实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同时确保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权益得到维护。基本原则包括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并由厂办大集体、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分担改革成本。
  • 辽政办发 2018 11号文对于厂办大集体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包括明确改革的目标、原则、路径和保障措施等。文件强调要创新制度、体制和机制,实现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的彻底分离,并保障职工权益。同时,文件还提出了分类指导、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等具体要求。
  • 在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过程中,为确保职工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应坚持分类指导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妥善安置职工,并处理好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改革应统筹兼顾各方承受能力,确保改革成本得到合理分担,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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