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离劳动局退休人员去世了,按流程单位每个月要给遗嘱生活费的,现在以是低保户,领了低保补助这个遗嘱生活费不发放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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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遗嘱生活费和低保补助是两种不同的待遇,不应该相互影响。如果单位以领取了低保补助为由停发遗嘱生活费,可能是不合理的。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生活费是指在劳动者死亡后,其配偶、子女等遗属依法享受的生活补助。而低保补助则是国家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而提供的一种社会救助。两者的发放条件、标准和目的都不同,不应该混淆。
如果你的情况符合遗嘱生活费的发放条件,单位应该按照规定继续发放。如果单位拒绝发放,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你也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了解低保补助和遗嘱生活费的相关政策,以及如何正确申请和领取这两种待遇。
追问:这个情况上法院会不会输官司谢谢您给我这个信息?同时谢谢您给我这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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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本身不冲突,为何不给遗嘱生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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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联系社保局及民政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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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配偶应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即便领取低保补助也不应影响发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发放,不发放可能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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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应继续发放或提起申诉。首先,与单位沟通了解停发原因,要求恢复发放。如沟通无果,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帮助。必要时,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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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处理方式:1.与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发放遗嘱生活费。2.协商不成,向劳动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3.如问题仍未解决,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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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