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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在深圳注册的港资企业,在潍坊设有办事处.公司没有为潍反的职工交纳社会保险,我在去年10月难产生下一女孩,花去医疗费用2525元.请问在休产假期间公司发放了60%的工资,这合法吗?休完产假上班后,我要求公司报销多少生育费用?

涉外纠纷
2006-04-04 16:51: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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