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没有证据或者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警察在派出所拘留犯罪嫌疑人不得超过七天。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7天。如果到了第7天,检察院还没有批捕的话,就必须放人。
不过一般没有确凿证据公安机关不会盲目抓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