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甲乙双方拟订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未在乡政府备案签字盖章),约定期限为承包期结束,每年年末支付承包费,今年甲方欲收回土地,自主经营,乙方不同意,双方产生纠纷,乙方抢种耕地,然后甲方再种耕地,互相抢种。请问律师合同是否有效;二是抢种耕地行为是否违法,派出所是否受案,该如何处理?

征地拆迁
2024-05-28 10:52: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追问:是派出所管辖吗?该如何处罚?
  • 合同有效,抢种行为可能违法。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合同一旦生效不得随意变更,甲方欲收回土地违反法律规定。抢种行为若造成损失或破坏,可能触犯治安管理法规,派出所可受案处理。
  • 合同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起诉处理。协商是首选,快速且成本低;调解可由村委会或乡政府主持,更具权威性;如协商调解无果,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 合同有效,抢种违法。处理方式:1. 协商解决,双方沟通达成共识。2. 请求调解,找村委会或乡政府介入。3. 法律途径,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抢种行为应报警,由派出所依法处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