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4月26日,起三轮电动车送小孩上学路上,三轮车雨棚划拉到一位44岁女性,当时并不知情。今天接到交警队电话,说对方住院了(已经出院),需要我赔偿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等。但是对方住院的时间却是5月20号,跟事故产生的日期时间跨度太大,所以我拒绝赔偿,想请问律师老师怎么解决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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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了解对方这段时间的行程,有没有其他的问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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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件事情只能先看一下事故责任认定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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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对方情况怎么样了,能协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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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警怎么划分责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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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到事故发生在4月26日,而对方住院时间为5月20日。首先,您需要核实这两个时间点,并确认对方住院是否确实与4月26日的事故有关。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医疗记录,以了解住院的具体原因和诊断结果,从而判断是否与事故有直接关联。
在确认事故关联性的基础上,您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赔偿要求,并表达您的疑虑和拒绝赔偿的理由。如果对方坚持要求赔偿,您可以向交警队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您可以提出您的疑虑和证据,争取达成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调解无果,对方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您的责任。
在处理整个过程中,您应该保留所有与事故和赔偿有关的证据,包括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沟通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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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