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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任之前在一起的时候,我送给她一张手机卡,现在分手了我想要回,她不还回来,而且现在我还给那张卡充的话费什么的

债权债务
2024-05-25 12:18: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送给前任的手机卡,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行为一旦完成,除非有特定情况,否则通常不能撤销或要求归还。因此,您分手后要求归还手机卡,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但如果您能证明手机卡存在特殊价值或存在其他特定情况,可能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 如果您想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如赠送手机卡的记录、充值话费的凭证等。然后,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途径和可能的结果。请注意,法律程序可能比较复杂且耗时,您需要权衡利弊后做出决定。
  • 分手后您继续给手机卡充值话费,这属于您个人的自愿行为。除非您和前任之间有明确的约定或者她同意退还,否则您无法直接要求她退还已充值的话费。您可以尝试与前任协商解决此事,但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她退还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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