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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涉外婚姻

婚姻家庭
2024-05-25 06:57: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想要离婚一般应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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