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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继承的问题

征地拆迁
2024-05-25 16:26: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下具体情况如何的
    追问:你好。土地使用权证写的是我爷爷(已过世),奶奶也过世了,有三个儿子,我大伯没有结婚和小孩,现在是住在我家,我二伯上门去了户口已迁走,2011年的时候我爸把老房子重建,想把土地使用权证的名字改成我爸的,需要怎么办理,
  • 双方之间有什么纠纷产生的?
  • 土地使用权继承确实包括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这是因为地上附着物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与土地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在土地使用权继承的过程中,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将一并转移给继承人。
  • 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该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同时,根据民法典的其他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方式转移。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土地,如农村集体土地,其使用权的继承可能受到一定限制,需要具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判断。
  • 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在继承时需注意:首先,需确认土地使用权是否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权属证书。其次,了解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规定,如是否允许继承、继承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等。最后,还需考虑地上附着物的处理,确保在继承过程中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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