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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给我转30,000 我可以不还给他吗

债权债务
2024-05-24 15:34:5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不能,您好,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呢?麻烦再详细阐述下
  • 你好,是借给的吗?无因性的话是要返还不当得利的
  • 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否则涉嫌违法
  • 你好,这个问题的话当然是不可以的
  • 是转错了吗?是的话,肯定需要退还
  • 不可以不还,除非属于赠与且无不当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若无约定,贷款人可以催告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若属赠与,除非赠与人有撤销权情形,否则不得要求返还。
  • 一般应归还,若属借款可协商还款期限。如属赠与,则不需归还,除非赠与人行使撤销权。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款项性质、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
  • 应当归还,除非赠与。借款需按约还款,可协商期限。赠与则不需归还,除非赠与人撤销。撤销权行使条件包括侵害赠与人、不履行扶养义务或赠与合同约定,需在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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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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