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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7年7月参加工作,工作单位: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现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当时是单位到我们学校(成都水力发电学校 现已更名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人,到公司工作后,单位上找了一家劳务公司和我们签的合同,在97年-07年7月均未给我缴纳社保,从07年8月开始单位才给我们缴的社保,有10年时间都未缴纳,请问下,现在我这个情况有办法找公司补交或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5-23 16:30:4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麻烦再具体说一下情况,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能补缴尽量补缴,补缴不了可以要求折现补偿和赔偿
  • 你好,社保问题建议尽快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的。
  • 这个是可以要求补缴,这个可以先跟单位协商。
  • 你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是咨询社保的案子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单位未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或进行相应赔偿。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您的社保权益。
  •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您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无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可以要求补缴或赔偿。具体操作:1. 收集证据,如合同、工资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未缴纳社保情况;2.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或赔偿;3. 如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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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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