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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撞了人,我全责,对方脚受伤了,轻微伤,没有骨折。住院一个月,我垫付了五千元,一共花了八千多。他把住院材料已经交到保险公司了,等待处理。由于他要求做伤残鉴定,现在出院两个月了,对方还要我给她买药,我该怎么办才好

交通事故
2024-05-24 10:03:3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以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
  • 那就让对方起诉 通过法院选相关机构做伤残鉴定
  • 已经交到保险公司,就让保险公司一并处理。
  • 你好,不弄理睬,直接告知对方起诉就可以
  • 您好,赔偿费用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去赔偿
  • 你好,不要理睬,由保险公司承担
  • 您应配合对方合理要求,可等待保险公司处理。如对方要求不合理,可拒绝并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您需赔偿医疗、护理等费用,如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
  • 建议与对方协商,合理处理赔偿事宜。如协商无果,可联系保险公司加快处理进度,或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确保自身权益。
  • 您应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请保险公司介入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对方伤情、自身经济状况及法律责任,选择最合理且合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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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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