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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跑操摔倒了,造成左腿股骨颈骨折,但是孩子在受伤之前,因为体育考试,锻炼过多,腿疼,经过检查为肌肉拉伤,医生叮嘱不让孩子剧烈运动(跑步)家长通过电话,和微信也曾告知老师说别让让孩子跑步了,老师也同意了,但是孩子返校后老师就诱导孩子让孩子跑步,结果孩子在跑步时就摔倒了,造成股骨颈骨折了,孩子住院后,校方支付了5千元后,就不在支付医疗费了,

损害赔偿
2024-05-22 18:45: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学校拒绝支付剩余的医疗费用,您可以考虑先与学校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协商,明确其责任并寻求合理的赔偿。若协商无果,您有权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孩子的医疗记录、与老师的沟通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您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学校赔偿合理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 除了医疗费用,您还可以要求学校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孩子因此造成了残疾,您还可以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这些费用都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来确定的,旨在保障受伤者的合法权益。
  • 学校诱导孩子跑步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如果学校明知孩子存在肌肉拉伤等健康问题,还诱导其进行跑步等剧烈运动,导致孩子受伤,那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及时与学校沟通并寻求法律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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