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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人无力偿还债务 ,催收公司联系我,但我本人不知这个借贷信息,不知借贷人何时借贷,借贷公司在和接待人签订合同的同时也没有告知我,现在接待人无力偿还,我需要负责吗

债权债务
2024-05-21 17:13: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您不需负责,但需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按时返还借款,无力偿还时贷款人可催告并提起诉讼。您作为非借款人,无需承担偿还责任,但应配合提供与借贷相关的证据。
  • 您无需负责。但需了解以下几点:1. 确认自己非借款人,无需承担偿还责任。2. 如被要求提供证据,应配合并提供真实信息。3. 如被错误追讨,可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您不需要负责。但需要明确:1. 您并非借贷合同当事人,无需承担债务。2. 如接到催收通知,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据。3. 如遇纠纷,建议及时咨询律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您可以选择不承担偿还责任,但需协助调查。若被错误追讨,可向法院提起申诉。处理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明确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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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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