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参加选举组长,村民无户口,长居住,能不能参加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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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分两个部分回答你。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其次,关于参选的条件,已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所以根据你的描述,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即使没有户口也是可以参加选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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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可以参加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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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参加选举,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不在当地的,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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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