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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天前骑电动车撞了人,后来去医院拍片检查,没啥事,当时也报了警,但是到现在警察也没联系我,可能是让自行协商解决,我现在需要去探望对方并探讨费用问题吗?

交通事故
2024-05-17 18:39: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去探望并协商费用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赔偿相关费用。及时探望可了解对方情况,协商费用有助于双方达成一致,避免后续纠纷。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对方不满,引发进一步法律纠纷。
  • 建议探望协商。操作:1. 探望伤者,了解具体伤势;2. 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医疗费用等;3. 如协商不成,及时报警,依据交警责任认定处理赔偿事宜;4. 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协商记录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 探望并协商是常见处理方式。可先探望了解对方伤势,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费用。如协商不成,可报警处理,根据交警责任认定进行赔偿。选择合适方式需考虑双方沟通情况、伤势严重程度及自身经济能力等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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