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了另一方可以居住房屋,产权人可以不允许他居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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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了,其实就是意欲设立居住权,但是如果并未办理居住权登记,那么居住权是没有成功设立的,产权人自然可以不允许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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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把房屋转让给子女,女方没有权利不让男方居住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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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协议需要按照协议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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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居住权后,产权人一般不能拒绝对方居住。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包括所有权,产权人可依法处置房屋,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履行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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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此类问题,常见方式为协商或诉讼。如对方居住影响生活,可先尝试协商,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协商不成,可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或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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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离婚协议约定居住权,产权人应按协议履行。如对方违规,可协商或起诉。具体操作:1. 协商确定居住期限和条件;2. 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3. 法院根据协议内容和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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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