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门面要转让,但租赁合同中有一条:租赁期间,不允许转租。现在有人要转让我门面,我问了房东同意我转让,就收了对方5万元预付款,并且签了协议,如果他单方面不想要就不退,但当对方与房东签合同时,看到租赁期间,不允许转租这一条,就要求房东把这条去掉才能签,房东说原来和我的合同也是这样签的,不同意去掉,结果对方不签,并且要求退还5万给他,请问可以不退吗,我只能保证对方同等享有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现在超出原合同协议了,我不退,他起诉我了,我有机会赢吗,请律师费用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