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您一下敲诈勒索罪是怎么构成的,某某我替我一个认识的姐姐打电话找一个欠她钱的男人的媳妇要钱,我为了不暴露我自己,随便说了一个名字,那我构成敲诈勒索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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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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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符合这一主观客观要件就构成,不符合就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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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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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