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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机关开展反腐败工作的职权有哪些?

行政纠纷
2024-05-16 21:15: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国家监察机关拥有监督、调查、处置等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委对公职人员履职、廉洁情况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犯罪,并作出政务处分或问责决定。如不及时处理,将严重影响反腐效果,损害法律和公权力威严。
  • 国家监察机关开展反腐败工作通常采取监督、调查和处置等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轻微违法可能仅需监督纠正,而严重犯罪则需深入调查和相应的法律处置。
  • 国家监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有监督、调查、处置职权。监督包括对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情况的检查;调查涉及对职务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深入追查;处置则包括作出政务处分、问责和移送检察机关等。这些职权共同构成了反腐败的完整工作链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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