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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四月二十号在便利店开始上班然后当时他并未说明如果突然不干了或者有情况就按照短期工结算,然后我提前五天说了家里有人生病手术需要我回家就不干了,他说继续干活等我找到人你再走我就干到了五月五号,然后六号就没去他九号给我发消息说我不用再去了,可是我已经辞职了,然后我问他要工资他说四月15跟那些在职员工一起结算,五月那几天的钱说要六月十五再算,并且昨天卡点十一点多算完了四月的工资正常一天60他每天扣了我一半说一天30说他这边短期工就是这样算的,还说有问题可以告他,态度很差……

劳动纠纷
2024-05-16 09:51: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便利店在结算工资时扣减了你的工资,如果未经你同意且没有合法依据,这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便利店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短期工的工资结算方式,或者扣减工资的理由不充分,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 为了证明便利店拖欠工资的行为,你可以收集以下证据:首先是工资条或银行转账记录,证明你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发放情况;其次是与便利店的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你曾要求按时支付工资且便利店未履行;最后,如果有同事或目击者,也可以请他们提供证言作为辅助证据。
  • 如果便利店拖欠工资不按时支付,你可以首先与便利店协商,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处理此类纠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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