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个同学在宁乡工厂上班时间疾病身亡,请问可以赔偿多少

劳动纠纷
2024-05-16 06:57: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事故原因等判断
  • 需要考虑病发原因的
  • 职工因为自身疾病在工作过程中死亡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职工自身疾病发作,导致职工在岗位上死亡或经过48小时之内的抢救后仍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不是在工作期间内突发疾病死亡的,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致死能赔偿大概多少
    职工工伤死亡的赔偿费用包括:
    1、丧葬补助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
    “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上班过程中受伤怎样才能认定工伤
劳动合同纠纷 2390
工地上班受伤怎么找老板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2956
工地上班受伤怎么找老板赔偿
劳动者发生工伤赔偿数额是多少
工伤索赔 1330
上班干私活,受伤谁负责?
工伤案例 927
上班干私活,受伤谁负责?
重婚罪会判几年时间
重婚 125
重婚罪都生了孩子判几年
重婚 145
重婚罪的认定要满足哪些条件
重婚 100
重婚会怎么判
重婚 90
重婚罪追诉期是多久?
重婚 95
怎么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起诉离婚 105
加载中